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

九章算術仿算

 


古代智慧  分子分母都是大數且無法直觀找到公因數約分。

第 5 題    今有十八分之十二。問約之得幾何? 答曰:三分之二。

第 6 題     又有九十一分之四十九。問約之得幾何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答曰:十三分之七。

約分 

按:約分者,物之數量,不可悉全,必以分言之。分之為數,繁則難用。

設有四分之二者,繁而言之,亦可為八分之四;約而言之,則二分之一也。

雖則異辭,至於為數,亦同歸爾。法實相推,動有參差,故為術者先治諸分。 

術曰:

可半者半之;不可半者,副置分母、子之數,以少減多,更相減損,求其等也。

以等數約之。

等數約之,即除也。其所以相減者,皆等數之重疊,故以等數約之。(劉徽、李淳風注釋)




學習單下載連結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